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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函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函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为集中展示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经验、做法、成效和亮点,指导深化水生态环境治理,推动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美丽景象,结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方案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671号)文件, 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重庆市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现印送给你们,请根据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积极参与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联系人:水生态环境处  15523965256;  

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处  13637906581

        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13883540071

:cqssthjj@163.com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135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为集中展示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经验、做法成效和亮点,指导深化水生态环境治理,推动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美丽景象,结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河、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方案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671号)文件精神,决定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重庆市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展示活动。为做好活动开展,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人水和谐看重庆。

二、活动时间

每年1月至5月,开展重庆市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展示活动,与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全国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相衔接。

三、主办单位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四、征集条件

本方案所称河湖,可以是完整的河湖,也可以是河湖具备一定生态完整性的重要河段或湖区。参与案例征集的河湖规模(包括长度、面积、水量等)不做限制,但原则上应设有市控及以上监测断面。近三年发生生态环境群体性事件或者重、特大环境事件,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重大问题尚未整改完成的河湖,不得参与征集活动。

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是指,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理念,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系统解决当地水生态环境问题,或保护当地优良生态环境不退化,使河湖保持或恢复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美丽景象,让老百姓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水资源方面:河湖生态流量(水位)得到保障,具有稳定的补给水源(含再生水),水的流动性较好(或水文过程与当地自然条件契合度高),稳定实现有河有水

(二)水生态方面:河湖水生态系统良好,河湖水域及其缓冲带生态环境功能得到维持或恢复,水生植被覆盖率达到适宜水平,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稳定实现有鱼有草

(三)水环境方面:河湖水环境优美,河湖流域各类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河湖水质实现根本好转或水质稳定达到优良,能够持续满足人民群众景观、休闲、垂钓、游泳等亲水需求,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稳定实现人水和谐

(四)示范性方面:美丽河湖优秀案例需重点体现通过改善措施所带来的变化,且其特色做法和主要经验应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较强的示范推广价值。

五、征集流程

(一)启动实施。3,印发实施方案,启动征集工作。

(二)案例征集。310日前,各区县将符合条件拟推荐参与征集活动的河湖案例基本情况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附件1),每个区县最多可申报2个案例;420日前,各区县将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文字材料、图片以及视频按要求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三)案例评选。5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组对征集到的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重庆市最美河湖优秀案例,并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一周。

(四)案例表彰。6月中旬,举办颁奖仪式,向评选产生的重庆市最美河湖优秀案例颁发重庆市最美河湖荣誉奖牌,并从中选取5个优秀案例报送至生态环境部。

六、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客观反映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和开展工作,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先进性。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等方面(或其中特别突出的某一方面)治理成效,着重对比治理前后河湖及周边生态环境的重要变化。

(二)采取的主要治理措施、制度政策和长效机制等,以及对周边和上下游河湖区域等的良好促进效果。

(三)报送材料形式及要求:

1.文字材料。紧扣所申报河湖特色,重点体现达标改善的主要措施以及示范意义,语言质朴、数据详实,突出主题、彰显特色,应具备较强可读性和借鉴性,字数不超过1200字。

2.图片。河湖治理前后对比的代表性图片,不超过10组。

3.视频。拍摄制作一部35分钟视频短片。视频短片必须紧扣所申报河湖点位,突出水生态环境变化改善成效,展现人水和谐的生态美感和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可以兼具工作纪录和生态艺术风格,力求客观真实、生动感人,短视频质量需符合网络传播技术要求(附件2)。

七、宣传报道

(一)征集阶段。3月起,在中央级媒体客户端推出润巴渝、汇大江、泽万物”“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人水和谐看重庆重庆市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展示活动系列主题海报。3月底,在中央、市级媒体平台等发布重庆市开展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展示活动新闻报道。

(二)集中展示。4月至5月上旬,在全国较大影响的专业媒体网站首页开设人水和谐看重庆专栏,陆续推出全市美丽河湖案例,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政务新媒体同步联动、同步展示。

(三)深化宣传。6月,在中央级媒体平台对参评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的重庆市5个河湖案例进行深度解读宣传报道。9月,组织中央驻渝和市属重点媒体,对最终获得全国美丽河湖的重庆优秀案例进行重点宣传报道。

(四)延伸宣传。将活动征集的文字、图片集纳成册,编印重庆市美丽河湖案例汇编。将活动征集的视频剪辑成主题为人水和谐看重庆短视频产品,用于网络传播。

八、其他事项

对展示的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如出现河湖断流干涸、水生态破坏、水质恶化等情况,如问题属实,将不再作为优秀案例展示,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附件:1.重庆市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基本情况

          2.重庆市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短视频技术要求


附件1

重庆市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基本情况

河湖名称

XX河(湖)(XX段)

报送区县


基本情况



附件2

重庆市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短视频技术要求

1.作品要求为原创,内容积极向上,构思精巧,紧扣主题,画面清晰稳定。

2.拍摄手法不限,表现形式不限。

3.视频要求:mp4格式或mov格式,画面比例16:9,分辨率为1920*1080,时长在3—5分钟。

4.音频要求:采样率48kHz,采用双声道或立体声,且音量大小需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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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903009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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